STATEMENT OF FAITH

信仰告白

我們的信仰建基於聖經。Mark1615 以《使徒信經》為我們的信仰告白,與歷代眾教會一同宣認這份普世的信仰。本站並非教會;這份告白是我們寫作和教導的界線。

使徒信經
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;

我信我主耶穌基督,上帝獨生的子;因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;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受死,埋葬;降在陰間;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;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;將來必從那裏降臨,審判活人死人。

我信聖靈;我信聖而公之教會;我信聖徒相通;我信罪得赦免;我信身體復活;我信永生。阿們!

譯文:《普天頌讚》(基督教文藝出版社,1978 年版)

TEN POINTS

信仰要點

以下十條,按聖經並參考《西敏斯特信條》(1646)及《海德堡要理問答》(1563)撰寫,說明我們怎樣理解和傳講這信仰。

一、聖經

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語,無誤、充足,是信仰與生活惟一無誤的準則。凡為神的榮耀、人的得救、信心和生活所必需的,聖經或已明說,或可從聖經合理而必然地推論出來;任何時候,都不可以新的啟示或人的傳統加添。(參《西敏斯特信條》1.6)

經文出處:提摩太後書 3:16–17;彼得後書 1:20–21;詩篇 119:105

二、三一真神

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,永遠存在於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個位格之中;三位同質、同權、同榮。

經文出處:申命記 6:4;馬太福音 28:19;約翰福音 4:24

三、創造與護理

神從無有創造天地萬物,並以祂的大能和智慧,保守和管治一切受造之物。

經文出處:創世記 1:1;馬太福音 10:29

四、人的墮落與罪

人按神的形像被造,但始祖違背了神的命令,全人類因此在罪中墮落,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不能靠自己回轉歸向神。每一樣罪都該受神的忿怒和咒詛,今生如此,來生也是如此。(參《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》第 84 問)

經文出處:羅馬書 5:12;以弗所書 2:1;羅馬書 3:10

五、基督——惟一的中保

主耶穌基督是神永遠的兒子,由聖靈感孕,從童女馬利亞所生,是真神,也是真人。祂一生完全順服神的律法,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受死,作了挽回祭,滿足了神的公義;第三天身體從死裡復活,升天,坐在父神的右邊,將來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。

經文出處:約翰福音 1:14;提摩太前書 2:5;羅馬書 3:25;彼得前書 3:18;哥林多前書 15:3–4

六、恩典的救恩

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。聖靈藉著福音使人知罪,光照人認識基督,更新人的意志,叫人能夠接受在福音中白白賜下的基督。

經文出處:以弗所書 2:8–9;約翰福音 3:3

七、因信稱義

罪人在神面前稱義,不是因為自己的任何功德,而是單單因為基督的義歸算給他,並且單單藉著信心領受。(參《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》第 33 問;《海德堡要理問答》第 60 問)

經文出處:羅馬書 3:24;羅馬書 4:5;加拉太書 2:16;羅馬書 5:1

八、悔改與成聖

得救的信心必伴隨悔改。神使稱義的人在生命中逐漸成聖,治死罪惡,活出新的順服,並保守他們到底。

經文出處:使徒行傳 20:21;哥林多後書 5:17;腓立比書 1:6

九、教會與聖禮

基督是教會惟一的元首。教會的記號是純正地傳講福音、按基督的設立施行洗禮和聖餐,以及執行教會紀律。信徒應當委身於地方教會。(參《比利時信條》第 29 條)

經文出處:使徒行傳 2:42;哥林多前書 11:26;希伯來書 10:24–25

十、末後的事

人死後,身體歸於塵土,靈魂歸回神。基督再來時,死人要復活,所有人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:不信的人要往永刑裡去;信靠基督的人要與主同在,得享永生。一切榮耀都歸於神。

經文出處:約翰福音 5:28–29;馬太福音 25:46;使徒行傳 17:31;帖撒羅尼迦後書 1:9

HISTORIC CREEDS

其他歷史信條

除《使徒信經》外,以下信經和信條亦是我們寫作和教導時的重要參考:

普世教會的信經

《尼西亞信經》、《迦克墩信經》

改教傳統的信條

《海德堡要理問答》、《比利時信條》、《西敏斯特信條》及《西敏斯特大、小要理問答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