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上帝你需要知道的四件事
作者:雷·康福特 (Ray Comfort)
上帝是聖潔和公正的
「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;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。」(詩篇 89:14)
在民法中,一位好的法官必須懲罰犯罪。如果他對不公正視而不見,那麼他就是腐敗的,他自己也應該受到懲罰。在美國的一個十年期間,有10萬名殺人犯從未被繩之以法。這些是未解決的罪案。如果上帝對這些殺人犯視而不見,那麼他的本性就是腐敗的。合理來說,如果他是良善和公正的,他應該對那些奪去他人生命的人感到憤怒,並應該懲罰殺人犯、強姦犯等。這是聖經的教導——上帝「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」。他「必審判各樣的工作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」。上帝「天天向惡人發怒」。
他的話語說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
「罪就是違背律法。」(約翰一書 3:4)
讓我們簡單看看十誡(出埃及記 20章),看看我們是否遵守了上帝的律法:
在我們說我們遵守了誡命之前,這就是一個如果他遵守律法的人會有的樣子——他會全心、全魂、全力、全意愛上帝,並愛鄰舍如同自己。他從未用手或心中造過一個適合自己的神。他總是尊敬上帝的名,保持安息日為聖,全心全意地孝敬父母,從未無緣無故地對弟兄發怒。他從未恨過任何人,在心中起過淫念或發生過不正當性行為。他從未偷過哪怕是一個回形針或圓珠筆,也從未說過哪怕是一個「白色」謊言,甚至從未渴望過屬於別人的任何東西。他一直都是「心靈純潔」,思想、言語和行為都完美無瑕。事實是,我們並不是那樣。我們都多次「犯罪」,因此我們積累了上帝的憤怒,這將在審判日顯露出來。我們犯罪的證據將是我們的死亡,而在死亡之後,我們必須面對上帝的審判。想想看——如果他看到了我們每一個思想、言語和行為,而他要在審判日把我們所有的罪作為我們有罪的證據揭露出來,我們都將被發現有罪。我們的良心已經向我們顯示了對錯;我們將無可推諉。上帝將給予我們公正,而地獄將是我們永恆懲罰之地。「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知道的。」
上帝對所有呼求祂的人富有憐憫
「然而,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祂愛我們的大愛…」(以弗所書 2:4)
曾經有一位青年借了一輛快車,在醉酒中以120英里每小時速度穿越他的家鄉。由於他的鄉村小鎮裡一切都是馬車,因此沒有超速法律。所以市議會制定了一項法律規定30英里每小時是最高速度,任何違反者將被罰款每超速1英里罰款100美元。當他返回小鎮時,他決定再玩一次這樣的把戲。他被抓住,被審判,被他的父親——鎮上唯一的法官——判定有罪。他被罰款9,000美元,由於他沒有錢也沒有辯護詞語,這位青年被帶走入獄。當他絕望地坐在鐵欄後面時,他父親出現在門口,告訴他,他賣掉了自己所有珍貴的財物並替他支付了罰款。兒子不敢相信父親如此愛他。他們緊緊擁抱,如此前所未有地相擁著,並以新的關係走出監獄,被愛所連結。這就是上帝通過福音為我們所做的一幅圖畫。我們都多次違背了上帝的律法,但上帝以耶穌基督的人格來到這個世界,並支付了罰款——「因為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聖經說,「罪的工價乃是死,但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。」耶穌滿足了永恆的公義,然後從死裡復活,戰勝了死亡。數百人在祂復活後見到了祂;這不是童話故事。耶穌成就了所有關於應許救主的預言,那些預言是在祂出生前幾百年寫在聖經中的。但正如我們不能靠好行為賺得禮物,我們也不能靠好行為賺得永生——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
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提供永生
「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人就有永生,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翰福音 5:24)
生命最大的謎團——死亡,被那位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的人所摧毀。聖經說,「有了子就有生命。」要找到通往上帝之路,要理解神話語中的真理,要接受永生之禮物,可以通過以下禱告開始悔改和信仰:「親愛的上帝,我明白我違背了你的律法並犯罪得罪了你。請原諒我的罪。感謝你讓耶穌代替我受苦並死在十字架上,又復活。我現在信靠祂作我的救主和主。在耶穌名下禱告。阿門。」如果你已經悔改並信靠耶穌,那麼你的罪已被赦免,你現在可以參與「新約」中的祝福。以下是神極大且寶貴應許中的十條:
每天查考聖經,看神為那些愛祂的人預備了什麼。遵循基督命令受洗,找一個以耶穌為中心、教導聖經的教會並委身於它。願神繼續祝福你當你順服祂時。
"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."
馬可福音 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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